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
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,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,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、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、道德、法律(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)、戒律、规章(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)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、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。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,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
大学学生会规章制度1一、各部门职责及分工
主席团:
1、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规范学生会工作
2、组织各部开展活动,对主要活动进行总策划。
3、组织例会和紧急会议的及时召开。
4、对各部成员工作进行检查、督导,树立学生会威信。
5、配合监督各部的学生工作。
办公室:
1、协助主席团开展各项活动,贯彻执行主席团决议,完善学生会工作。
2、上传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,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及活动安排。
3、负责学生会各种活动和会议的安排及各项活动的总结、纪实和各类会议的记录。
4、负责学生会各种材料、文件的分类和保管,并收发和整理各班级有关材料。
学创部:
1、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,了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,及时反馈教学信息。
2、负责开展学习经验交流会等有利于促进同学们学习的活动,搜集和提供有关考研 ……此处隐藏6421个字……况及工作体会;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汇报,对部门成员工作予以指导,并对近期工作作出明确分 工;各部每次例会必须有详细的会议记录;主席团成员将不定期参加各部会议。
第三条 学生会成员出席例会不得无故缺勤、迟到或者早退。生病或有事需提前向部长请假,否则将一律视为缺勤。第四条 三次无故迟到算一次缺勤,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通知当事人并予以辞退。第五条 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评优以及换届选举的依据,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。(由秘书处负责)
第三章 人事制度
第一条 各部部长人选由平时工作表现、主席团及学工处老师综合评审确定;副部长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批后,正式聘任为副部长。
第二条 对各部部门成员采取招聘形式,每学年根据各部实际情况招聘新成员,迎新工作在主席团的统一指导下完成。
第三条 应聘人员经面试后,在所在部门试用一个月,试用期结束后,各部长根据其在此期间的表现作出评估,表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学生会的正式成员,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 以辞退。
第四条 学生会干部若自愿退出学生会,部长需提前两周,部门成员需提前一周向组织递交退部申请,经主席团批准后方可正式退出学生会。
第五条 各学生会干部的表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表中;每学期期末,将进行学生会成员的综合测评,由主席团对部长,部长对部门成员作出工作鉴定;当学生会干部退出学生 会时,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,并记录在档案其中。
第四章 奖惩制度
第一条 对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部门成员,由部长在本部例会上口头表扬,并作相应的记录。
第二条 根据其在学生会工作中的贡献,部门成员给予综合测评0.51分的加分,部长给予以11.5分的加分。